南宁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语文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南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以语言促进各民族沟通认同的重要论述,全面执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法规,遵循语言文字的发展规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稳妥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特别是自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南宁市持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依法依规稳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南宁正逐步形成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的良好社会氛围,成为集中展示广西民族文化多元共生和谐发展、展现广西民族团结进步的一扇窗口。 壮文使用范围不断扩大 南宁市是广西最早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城市,早在2005年南宁市城区就通过了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为全国第15个语言文字工作达标的一类城市。 2012年,武鸣、横县、上林、隆安、马山以及邕宁、良庆等7个壮族聚居县区均达到广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全市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同时,南宁市稳步推进壮文在城市公共领域的使用工作。目前,各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法定单位印章、牌匾同时使用壮文比例约95%;全市64个政府网站名称(包括南宁市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和11个壮族聚居县区、1个非壮族聚居县的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及《南宁政报》等全部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三街两巷”景区、南宁园博园、南宁博物馆、人民公园、伊岭岩风景区等公园景区一些标牌、指示牌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 用乡音传递新时代声音 为拓宽基层群众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爱听爱唱爱演山歌的传统文化优势和少数民族语言亲和力强、通俗易懂的优势,南宁市在全市推广理论“山歌宣讲”模式,将理论宣讲融入山歌之中,把接地气的理论宣讲内容编印成通俗读物,打通基层理论宣讲“最后一公里”,激活理论宣讲的基层生命力。 南宁市壮族聚居县区法院则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壮语审理案件,用乡音传递法治声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信访工作,调解纠纷。横县、上林县、隆安县、邕宁区、武鸣区、西乡塘区等壮族聚居县区通过制作音频、MV等,用乡音宣传“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充分展现地方特色民族文化。 值得关注的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为了让壮族聚居区的壮族群众更好地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和防护知识,南宁市多个县区采用壮汉双语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了群防群治的基层防线。 大力推动民族文化传承 早在2016年,南宁市就全面开展壮族歌圩文化(南宁)生态保护区建设,启动南宁市百姓歌圩活动,让市民每周都可以去民歌湖“赶圩”听好歌。一直以来,南宁市鼓励文艺工作者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文艺创作和演出,举办的各级各类文化活动均有丰富的壮语元素。如已连续举办多年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每年都安排有大量的原生态壮语山歌或新创民歌,民歌湖“周周演”“绿城歌台”“送戏下基层”等活动也融入了壮语民歌等各类壮语节目。 2019年4月,中央民族大学壮侗学研究所教研基地在武鸣区文化馆五彩壮乡分馆挂牌。武鸣区作为壮语标准音点所在地,每个乡镇都成立了山歌协会,该区目前共有城区山歌协会、13个乡镇山歌分会等132个民间文艺团队,壮族歌圩活动蓬勃发展。 在南宁市壮族人口较多的武鸣区、上林县、隆安县,还开设了壮语广播电视节目,满足壮族群众对少数民族语言电视节目的文化需求。目前收视群众超过100万人,壮语广播电视节目已成为当地传承和发展特色民族文化的重要渠道。此外,我市唯一一个广西少数民族语(壮语)译配点——隆安县电影公司每年坚持组织开展民族语电影的译制和放映工作。 据了解,我市60多个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有近20个是少数民族歌谣项目。南宁市图书馆、南宁市少儿图书馆等文化场馆也都专门采购优秀的民族文化图书,开辟民族语文图书专架供读者集中阅览。 |
1.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2.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